销毁660株!霞浦严查!

字体:[] [] [] [打印] [关闭] 发表时间:2025-06-08 20:07:04.0  推荐人:张金霖  推荐老区: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来源:今日老区

为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社会环境,6月5日,霞浦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开展集中销毁行动,对历年收缴的毒品原植物罂粟进行统一焚烧处理。

在销毁现场,禁毒民警严格按照程序,对历年收缴的罂粟进行清点登记,并在专人监督下实施焚烧,确保销毁过程安全、彻底。此次行动共销毁罂粟660株(含罂粟果实471个、罂粟壳2个),有力震慑了涉毒犯罪分子,彰显了霞浦县坚决铲除毒害的决心。

禁毒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集中销毁行动不仅是对涉毒违法犯罪的强力震慑,更是向全社会传递“种毒必究、吸毒必戒、贩毒必惩”的坚定立场。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禁毒委关于禁种铲毒工作的决策部署,今年以来,霞浦县以“零种植、零产量”为目标,多措并举、精准发力,全面开展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截至目前,霞浦县共铲除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14株,查处违法案件4起,发放宣传资料1.7万余份,开展各类禁毒宣传活动超60余场,有效遏制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蔓延势头。

下一步,霞浦县将持续加大禁毒宣传和执法力度,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种植罂粟等违法行为,共同筑牢禁毒防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警方提醒

罂粟是一种草本植物,其果实可提取鸦片、吗啡、海洛因等毒品原料,长期吸食会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导致精神萎靡、免疫力下降,甚至引发社会问题。

我国法律明令禁止非法种植、买卖、运输罂粟等毒品原植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1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500株以上即构成犯罪,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种植数量巨大或抗拒铲除的,最高可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也对非法种植少量罂粟的行为规定了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来 源:霞浦公安

编 辑:张烙莹

责 编:李巧鸿

审 核:郑小倩

监 制:林 喜

总监制:陈秀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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