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周雪剑 邓传铎)
“工伤保险待遇35923.2元,护理费719.5元,各方都无异议,10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请确认。”
重阳节将至,在革命老区湖北省巴东县综治中心的县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里,巴东县人民法院退休法官谭文芳话音刚落,屏幕那头的三方当事人先后应声。湖北某建设工程公司、受伤工人艾某、某保险公司通过远程视频确认调解方案,并在调解协议上签字。一场持续数月、牵动三方的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就此解决。
这起纠纷的圆满化解,正是“银发力量”参与基层治理的生动写照。
去年11月,艾某在湖北某建设工程公司承建的工地做工时受伤,经鉴定构成伤残十级、停工留薪期4个月。因赔偿问题产生争议,艾某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于2026年9月7日裁决企业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共计36642.7元。公司不服仲裁裁决,以护理费缺乏医学证明、相关待遇应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支付为由,诉至巴东县人民法院。诉讼中,经各方自愿申请,巴东县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对该案开展调解。主持调解的,正是在法院工作了二十多年、退休后受聘为驻点县综治中心特邀调解员的谭文芳。
“案子事实清楚,仲裁确定的项目和金额,你们都没有异议。今天要解的,是这笔钱由谁来付、怎么尽快付到伤者手里。”调解一开始,谭文芳就点出了症结。
“我们公司投保了安全生产责任险,事故就发生在保险期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停工留薪期工资,应当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直接支付。”公司代表首先亮明态度。
“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谭文芳转向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代付,既符合保险约定,也是履行社会责任。伤者还等着这笔钱过日子,早一天到账,矛盾就早一天解开。”
见公司对719.5元护理费仍有迟疑,谭文芳耐心劝道:“艾某受伤后停工休养四个月,这笔护理费是他实实在在的开销。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为的就是分散用工风险、保障伤者及时获赔 ,该保险公司担的,让保险公司担;该企业担的,几百块钱,也别寒了伤者的心。真要判下去,诉讼费、时间成本不说,企业的口碑也搭进去了。”
一番话入情入理,三方态度渐渐拢到一起。保险公司当场同意在安全生产责任限额内代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停工留薪期工资共计35923.2元;公司承诺自行承担护理费719.5元,款项于2026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
协议签毕,艾某连声道谢:“这钱有了着落,心里总算踏实了。”
一场调解,三方满意,是巴东“银发力量”融入基层治理的缩影。他们是一支温情而专业的“生力军”,他们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把数十年积淀的专业与阅历,化作调解桌前春风化雨的解纷智慧。
让退休法官常驻综治中心参与调解,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萌芽状态。这既是对“银发力量”的充分利用,也是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具体实践。在“强化权益保障 守护银龄安全”的敬老月主题下,银发法官正以“老有所为”续写着司法为民的担当。
(湖北省巴东县老区建设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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