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镇召开县委巡察一组巡察 长春镇所辖村(社区)工作动员会

字体:[] [] [] [打印] [关闭] 发表时间:2020-09-19 21:10:41.0  推荐人:张金霖  推荐老区: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来源:今日老区

霞浦县融媒体中心 霞浦新闻网

9月18日,长春镇召开县委巡察一组巡察长春镇所辖村(社区)工作动员部署会,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郑寿城,县委巡察专员、巡察一组组长叶发亮出席会议,长春镇党政班子成员、镇直单位负责人、乡村振兴指导员、下派挂职干部、各村(社区)村主干、离任村干等参加。

会上,县委巡察一组组长叶发亮对巡察工作做出具体部署:一要准确把握村级巡察的政治定位。开展村(社区)巡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组织建立到哪里,巡视巡察就跟进到哪里”指示要求的需要。巡察是对被巡察单位的政治体检,是着力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二要正确把握巡察的主要内容及工作方式。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村级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情况,对干部群众反映的重点专项问题和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三要加强沟通配合,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要提高政治站位,积极配合巡察;要严明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要压紧压实责任,狠抓整改落实。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郑寿城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村级巡察的意义和要求。村级巡察要坚持政治巡察方向不动摇,紧扣基层党组织职能使命,围绕“三个聚焦”监督重点,实现村(社区)巡察全覆盖。二要加强协调配合,合力完成好巡察任务。巡察组、长春镇、各村(社区)积极配合,做好材料提供、信访接待、个别谈话以及食宿后勤保障等组织协调工作,推进巡察任务完成。三要强化责任担当,落实落细巡察问题整改。长春镇党委要切实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各村(社区)要承担直接责任,把整改落实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四要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县委巡察组要坚决贯彻党章党规、巡视工作条例和工作规则,进一步加强巡察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建设。

随后,长春镇埕坞村党支部书记黄平豪做表态发言。

长春镇党委书记谢成銮就配合好县委巡察一组做好巡察工作做表态发言。

巡察公告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县委巡察一组于2020年9月16日起对长春镇所辖各村(社区)开展为期30天的巡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长春镇所辖各村(社区)村两委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巡察组将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政治监督,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被巡察党组织所承担的职责使命,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重点了解“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战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扫黑除恶和中央有关惠农利民政策、意识形态等有关部署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重点发现在落实中央惠民政策、服务群众生产生活过程中以权谋私问题,在农村“三资”管理过程中的违规问题,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作风问题,以及民生领域和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方面的问题。重点了解村级党组织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发挥政治功能情况,以及基层组织生活、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开展情况。

按照党章和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有关规定,县委巡察一组主要受理反映长春镇所辖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一)意见箱设置地点:长春镇政府大楼一楼门口。

(二)举报电话:18059316529(工作日8:00-20:00)

(三)接访地点:长春镇政府一楼、二楼

(四)通信地址:霞浦县700012邮箱信箱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中共霞浦县委巡察一组

2020年9月16日

长春镇党政办 图文

来源:霞浦县融媒体中心

值班编辑: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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