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英雄金方昌至死不屈
“严刑利诱奈我何,颔首流泪非丈夫”

字体:[] [] [] [打印] [关闭] 发表时间:2019-07-03 15:20:02.0  推荐人:季媛  推荐老区:北京市.市辖区.东城区  来源:今日老区

个人简介:

金方昌,1921年出生于山东聊城的一个普通回族家庭。1935年,考入聊城山东省立第三中学。1937年,中断学业到山西参加抗战。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0年,当选为中共代县县委委员。同年11月的一天,他在代县城东北赤土沟一带运粮,被敌探告密,陷入重围,终因寡不敌众而被俘。敌人对他威逼利诱、严刑拷打,但他坚贞不屈,拒不招供。12月3日,英勇就义。为永久纪念金方昌,晋察冀边区政府颁布命令,将他生前战斗过的大西庄村改名为“方昌村”。1940年11月,山西代县县城的狱中,寒风刺骨。一个被折磨得不成人形的19岁青年,艰难地举起仅有的一条胳膊,蘸着鲜血在墙壁上写下14个字:“严刑利诱奈我何,颔首流泪非丈夫。”他就是回族抗日英雄金方昌。 临刑前夜,金方昌给哥哥们写信说,“我被捕后,没有丝毫悲伤。我只有仇恨和斗争。我知道我是为了民族的解放,全人类的解放而牺牲。”他还要求哥哥“能坚决为无产阶级革命奋斗到最后胜利的时候,能把弟弟侄儿们都培养成无产阶级的革命战士。12月3日,凛冽寒风中,代县县城大集,日伪将金方昌和他的数名战友一起押赴刑场。金方昌沿途高喊“日本强盗,狗汉奸,抗日人民是杀不完的”,随之慷慨就义。为纪念金方昌,晋察冀边区政府颁布命令,将他生前战斗过的大西庄村改名为“方昌村”。新中国成立后,他的遗骨被移葬到晋冀鲁豫烈士陵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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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刘鑫

发表在2019-06-26 17:56:51.0

继承革命先辈遗志 不忘初心砥砺前行